协议书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之间对某一事项达成的合意,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履行的依据。
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以下几个条件: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情形;
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有关协议需要公证、登记、备案等,应当履行相应的手续。
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基于民法的基本原则,即民事主体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只有当事人在平等的地位上,自愿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平地分配权利和义务,诚信地履行协议,才能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和稳定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要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在签订协议书之前,应当充分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职务等,以及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避免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或者与冒用他人身份的人签订协议;
在签订协议书之时,应当明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协议的目的、标的、期限、方式、价格、质量、数量、责任、违约等,以及协议的解释、变更、解除、终止等条款,避免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表述,防止日后产生争议;
在签订协议书之后,应当妥善保管协议书的正本和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收据、发票、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短信、邮件等,以备日后需要时,能够证明协议的存在和内容,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履行协议书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协议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监督对方是否履行自己的义务,如发现对方有违约的行为,应当及时提出异议,要求对方改正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如必要,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