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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政府引导基金?

转载法律内参2023-12-1411070

什么是政府引导基金?


政府引导基金实际上是一种习惯称谓,尚没有官方文件准确定义。

我国的政府引导基金以2002年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成立为开端,并在之后的时间里迅猛发展。

2005年,在国务院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一次出现引导基金的概念。

2008年,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商务部共同出台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这也是第一次对引导基金的概念进行了详细定义。

2010年,《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印发,以及在2015年财政部颁布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等,都对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进行了规范。其中2015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210号文)首次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义: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根据发展需要依法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公共服务发展基金、住房保障发展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意见》里提到的几类基金都属于政府投资基金。

2016年12月发改委发布《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又明确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即指那些具有政府出资,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9〕1638号)。其中对适用该通知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又明确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央、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含所属部门、直属机构)批复设立,且批复文件或其他文件中明确了政府出资的;政府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10%,其中,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府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5%;

(二)符合《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和《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有关规定;

(三)基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国家宏观管理政策;

(四)基金运作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结合上述政策文件,通常把政府发起、对社会资本投资起到引导作用的基金统称为政府引导基金。这类基金不一定完全由政府出资,也会吸收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及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不完全以盈利为目的,主要利用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资本投资方向,以达到招商引资、促进当地产业发展等目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都属于政府引导基金。狭义上的引导基金主要是指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本册所列政府引导基金,介于上述广义和狭义之间,只是由政府设立的,包括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投向股权投资基金而非具体项目。只投项目的政策性基金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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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基金业协会,《【协会研究】政府引导基金名录(2023)第十二期:福建地区政府引导基金》

本文链接:https://hflvs.com/post/2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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