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章归档2024年5月

最高法: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江某某正当防卫案等五个案例(指导性案例225-229号),作为第40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24年5月30日 指导性案例225号 江某某正当防卫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4年5月30日发布) ...
法律内参 2024-05-31 0 759

杨阳:合同风险审查之排除冲突条款

*本文节选自无讼阅读《合同风险审查之排除冲突条款》,作者杨阳。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在合同常常表现为冲突条款,冲突条款最大的问题在于不知道以哪一个条款为准,这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无穷的隐患,许多合同由于审查不细致,使得冲突条款隐藏在合同中,这往往为日后的合同纠纷的产生埋下了“定时炸弹”。合同中常见的冲突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主文与附件的冲突合同主文规定,任何以前所达成的意向、纪要、协议、附件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均以本合同主文为准。但在合同附件中又有规定的,该规定更为细致全面,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
法律内参 2024-05-31 0 395

裁判案例:合伙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良法 良知 良治”。1、合伙合同纠纷中,原告能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出示合伙期间生产成本、现金收支账目?(来源:案号:(2022)新民申1893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出示合伙期间的生产成本、现金收支账目,该项要求应当属于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事项,而不构成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2、合伙账目不清,合伙人主张返还投资款的主张认定(来源:案号:(2021)甘民申2277号民事裁定书)双方均未提交合伙期间完整的财务凭证,被告称其...
法律内参 2024-05-30 0 427

人民法院报:父母婚前、婚后为儿子出首付买房,离婚时儿媳哪种情况能分呢?

*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2024年5月22日第03版。一、基本案情小吴与小倩恋爱后准备购买婚房,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但需先支付首付款,因小吴积蓄不多,其父母向置业公司转账10万元首付款。小吴与小倩办理婚姻登记后,两人与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商品房,总价款150万元,其中剩余首付款40万元,商业贷款100万元。合同签订后,小吴父母再次出资40万元用于首付。后两人办理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产权登记为两人共同共有。婚后两人感情一度尚可,并用夫妻共同收入归还房贷,但因生活琐事经常产生矛盾。20...
婚姻家庭 2024-05-28 0 376

最高法:法院不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法官对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进行消极释明

*本文转自指导性裁判文摘。【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司法观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版,第976页。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如果义务人已经提出时效抗辩的意思,但是不够充分准确,此时法官应当进行释明,这不违反本条的规定。释明是指法官通过向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发问,使民事诉讼过程中含糊不清的事项变得清楚明确,促进法官和当事...
法律内参 2024-05-28 0 270

李宗泰、陈徐安黎:公司决议中“轻微瑕疵”与“实质影响”的判断标准

*本文转自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公司决议中“轻微瑕疵”与“实质影响”的判断标准》,作者李宗泰,整理陈徐安黎。一、前言公司决议是形成公司意思、实现公司自治的主要形式,构成公司自治的起点和基础,在公司法规则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公司决议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可能基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意思表示不自由、内容存在违反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而存在效力瑕疵,从而产生公司决议有效、不成立、可撤销及无效等四种效力形态。由于公司决议不同于自然人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是将多方股东或董事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或章程...
私募基金 2024-05-27 0 386

最高法发布示范案例:课外辅导机构跑路,家长该怎么起诉退费?

案例1:沈某某诉重庆市万州区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罗某某、李某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以示范性判决推动高效化解系列纠纷【基本案情】罗某某与李某作为发起人先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万州区设立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二人在四家公司持股比例均为99%、1%,主要从事课外辅导相关业务。2020年7月26日、2021年5月29日,沈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肖某某与重庆市万州区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州某教育培训公司”)先后签订两份《委托教育辅导协议》,约定由万州某教育培训公司向沈某某提供课...
法律内参 2024-05-25 0 278

财政部、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有关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推动我国会计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发展,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研究决定,现就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关于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会计专业学位的衔接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
法律内参 2024-05-25 0 243

裁判观点:关于离婚类案件的6个参考案例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法务之家。一、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非亲生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支出的抚养费,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案号:(2021)甘04民终1582号裁判要旨: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非亲生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支出的抚养费,并请求另一方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二、配偶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离婚后三天即再婚并在不到半年内生育子女,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导致婚姻破裂,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
婚姻家庭 2024-05-24 0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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